2025年温州二手住房首付款公积金提取政策适用范围详解

温州 更新于:2025-07-1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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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我无法提供2025年的具体政策,但我可以为您解释一般而言,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可能适用的范围。以下是根据中国一般公积金提取政策,针对温州二手住房首付款提取的适用范围详解:
    1. "公积金账户条件": - 申请者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有公积金账户。 - 申请者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需正常缴存满一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至1年不等)。
    2. "住房条件": - 申请者及配偶在提取公积金前,其家庭名下无住房或者仅有1套住房。 - 申请人需购买的是二手住房。
    3. "首付款比例": - 提取的公积金金额通常用于支付房屋的首付款。 - 首付款比例可能根据当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通常在30%-70%之间。
    4. "提取金额": - 提取金额通常不超过申请者及配偶账户内的公积金总额。 - 具体提取金额可能会受到房屋总价、贷款比例等因素的影响。
    5. "提取流程": - 申请人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等。
    6. "政策变化": - 由于不同城市、不同时间段政策可能有所调整,以下是一些可能影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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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

      适用范围

      在温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补充内容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或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等线上及线下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款参考;

      (二)申请人与售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拟购二手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售房人银行卡,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并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申请书》;

      (三)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给售房人出具《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受理回执》(见附件2),作为待支付凭证并冻结该笔资金;

      (四)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后,售房人凭身份证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受理回执》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手续,公积金管理机构通过大数据核实无误后(大数据未及时更新的,可凭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两个工作日内解除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并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售房人收款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的业务档案均由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归档。

      附件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申请书

      附件2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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