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招聘公告,2人职位等你

温州 更新于:2025-04-29 19:32
  • 端庄优雅春风NV

    【招聘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招聘岗位:民政助理员
    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3. 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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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枪拖油瓶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分配;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及以后出生);

      5.温州市区户籍;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2025年4月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要求为: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本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

      三、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后,择优聘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ohqmzj@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瓯海区民政局编外人员岗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

      (1)《瓯海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进行。面试主要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以及单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

      六、体检、考察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未与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08256

      附件:

      瓯海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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