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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攻略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 2. 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 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材料
1.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2. 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复印件; 5. 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小微企业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 2. 企业在注册后,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选择“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3. 提交申请后,企业可查询申请进度,如需补充材料,可在网上进行操作; 4. 申请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补贴资金。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将举报 -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享受主体: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按企业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享受条件: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就业创业补贴,浙江补贴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
在线申请搜索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
补充内容
申请渠道:
线下申请渠道: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
线上申请渠道:为“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选定所属地区后,点击“办事指南”,可查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点击“在线办理”,可办理相关事项。
办事指南:扫描二维码可快速查看对应地区的办事指南。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申请享受政策前请具体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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