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公积金新政,直付二手住房首付款,提取材料详解

温州 更新于:2025-07-10 20:53
  • 小姐贵姓666

    截至我所知的信息,2025年温州公积金新政的具体内容尚未公布。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以下是一些关于公积金新政可能涉及的内容,以及提取公积金直付二手住房首付款所需材料的概述:
    1. 政策概述 - "直付首付款":新政可能允许公积金用户在购买二手房时,直接将首付款通过公积金账户支付给卖方。 - "提取条件":用户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额度等。
    2. 提取材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直付二手住房首付款所需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 "购房合同":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首付款发票":支付首付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公积金账户信息":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公积金账号、开户行等。 - "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 "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 - "银行流水":近6个月内的银行流水证明。 -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政策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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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蔷薇154

      提取材料

      (一)申请人及售房人的身份证明、售房人银行卡;

      (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申请书》(见附件1);

      (三)经住建部门备案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及拟购二手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四)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补充内容【政策全文】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直付二手住房首付款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

      1、适用范围

      在温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提取额度

      申请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买卖双方约定的二手住房的首付款金额。如申请人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后,需继续申请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提取总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以提出申请提取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按百元整取。

      3、提取材料

      (一)申请人及售房人的身份证明、售房人银行卡;

      (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申请书》(见附件1);

      (三)经住建部门备案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及拟购二手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四)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4、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或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等线上及线下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款参考;

      (二)申请人与售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拟购二手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售房人银行卡,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并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申请书》;

      (三)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给售房人出具《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受理回执》(见附件2),作为待支付凭证并冻结该笔资金;

      (四)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后,售房人凭身份证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受理回执》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手续,公积金管理机构通过大数据核实无误后(大数据未及时更新的,可凭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两个工作日内解除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并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售房人收款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的业务档案均由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归档。

      附件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申请书

      附件2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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