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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我所知的信息,以下是对2025年浙江省就业岗位补贴申请的详细指南解读。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建议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一、补贴对象
1. "企业类型":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等。 2. "吸纳就业人员":吸纳浙江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
二、补贴条件
1. "企业条件": - 在浙江省内注册并正常经营。 -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2. "人员条件": - 符合国家和浙江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 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1. "补贴金额":根据吸纳就业人员的类型和数量,补贴标准有所不同。 2. "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申请流程
1. "企业准备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 纳税人识别号。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 - 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平台提交申请。 - 或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现场提交。
3. "审核审批": -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举报 -
就业岗位补贴
享受主体: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每年1万元的就业岗位补贴。该项补贴与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
在线申请搜索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补充内容
申请渠道:
线下申请渠道: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
线上申请渠道:为“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选定所属地区后,点击“办事指南”,可查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点击“在线办理”,可办理相关事项。
办事指南:扫描二维码可快速查看对应地区的办事指南。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申请享受政策前请具体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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